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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聊北京建设征地补偿安顿办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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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聊北京建设征地补偿安顿办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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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建设征地补偿安顿办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顿办法》近日正式宣布,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的,根据春秋不同,本人最高可获得等同于本市月最低工资尺度60倍的1次性就业津贴费。  《办法》解释说,转非劳动力是指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且在法定劳动春秋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职员,不包括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  建筑征地后,转非劳动力如选择自谋职业,根据春秋不同可获1定数额的1次性就业津贴用度。  《办法》第27条划定,转非劳动力年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为征地时本市月最低工资尺度的60倍;转非劳动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为征地时本市月最低工资尺度的48倍,春秋每增加1岁递减6分之1,至达到国家划定的退休春秋时止;其他转非劳动力为征地时本市月最低工资尺度的48倍。按照本市有关部分往年底新调整的月最低工资尺度495元人民币计算,自谋职业的转非劳动力最高可获得29700元就业津贴金。